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安教育整顿专项整治方案的文章5篇 ,欢迎品鉴!
为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按照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2月8日上午,察右前旗公安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局党委各成员、局长助理,各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局属各部门负责人、教导员,局机关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会议。会议由旗政府副旗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侯世华主持。
会上,侯世华副旗长传达学习了《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我局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点整治2016年至今有案不立的问题、压案不查的问题、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问题、违规取保候审的问题、对检察机关执法监督意见执行不力的问题、违规撤案、降格处理的问题、违规异地办案的问题、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问题、扫黑除恶中暴露的问题等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侯世华副旗长强调,全局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坚决整治损害公安执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深层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侯世华副旗长要求,全局各办案部门要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降格处理、滥用职权等问题,坚持靶向施策、持续发力,着力固化教育整顿试点取得的成果,推动全局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形象声誉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到位。这次集中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全旗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常态化阶段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务必紧紧围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这一主题,充分认识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是落实党在新时代建警方针的根本需要、是实现察右前旗公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需要、是提升我旗公安能力素质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我旗公安突出问题纯洁队伍的迫切需要。二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在旗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分管局领导为责任领导,旗局教育整顿“监督办”执法整治组及巡察督导组负责督导落实。三是要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此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在整治提高,重在解决问题。各部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具体到案、责任到人,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立查立改、逐案销号。全局各办案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把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际行动检验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实际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杭锦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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